


幼兒園工作規程
1、幼兒園是對三周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,是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,是學校教育制度的基礎階段。
2、幼兒園的任務是: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,對幼兒實施體、智、德、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,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。
3、幼兒園同時為家長參加工作、學習提供便利條件。
4、幼兒園適齡幼兒為三周歲至六周歲(或七周歲)。
5、幼兒入園前,須按照衛生部門制定的衛生保健制度進行體格檢查,合格者方可入園。 幼兒入園除進行體格檢查外,嚴禁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。
6、幼兒園每班幼兒人數一般為:小班(三至四周歲)二十五人,中班(四至五周歲)三十人,大班(五周歲至六或七周歲)三十五人,混合班三十人,學前幼兒班不超過四十人。
7、以游戲為基本活動,寓教育于各項活動之中。
8、幼兒園應主動與幼兒家庭配合,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,向家長宣傳科學保育、教育幼兒的知識,共同擔負教育幼兒的任務。
9、幼兒園在當地小學寒、暑假期間,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,工作人員可輪流休假,具體辦法由舉辦者自定。
【幼兒教育法規、規章講座:一日活動保教常規行為細則】相關文章:
• 幼兒園數學教研《一日活動中的數學學習》PPT
• 關于幼兒園一日活動實施的研究
• 幼兒園一日活動組織與實施PPT課件
• 幼兒園一日活動過渡環節小游戲素材的有效運用
• 幼兒園班級管理中幼兒一日活動的組織與實施PPT課件
• 淺談幼兒園一日活動
• 規范保教常規管理,促進教師專業成長
• 《幼兒園教師入職指南》3、幼兒園一日活動的組織與指導